[拼项目网] 资源合伙人计划实施细则
版本生效日期: 2022年8月16日 本版更新日期: 2025年12月4日
第一章 总则
第1条 目的
为规范[拼项目网](以下简称“本平台”)资源合伙人体系的建设与管理,实现技术、流量、营销与项目资源的高效整合,构建公平、透明的商业价值共创生态,特制定本细则。
第2条 定义
“资源合伙人”是指通过本平台审核,具备特定专业技能、流量资源或商业项目所有权,并同意以深度合作模式(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入股、分润结算、资源置换)参与平台业务的用户。
第二章 合伙人分类与准入标准
本平台将资源合伙人划分为以下四类,申请人需满足相应的准入条件:
第3条 营销增长合伙人 (Marketing Partner)
- 定义:具备市场推广、用户获取及品牌运营能力的个人或团队。
- 准入标准:
- 须提供过往成功案例(如ROI数据、用户增长曲线)。
- 熟悉主流媒体(如抖音、小红书、百度SEM)投放规则或拥有私域流量池。
- 无恶意刷量、虚假宣传等违规记录。
第4条 技术开发合伙人 (Technical Partner)
- 定义:具备软件开发、产品设计、系统架构能力的个人或团队。
- 准入标准:
- 须具备全栈开发、小程序/App开发或AI应用落地能力。
- 同意在特定合作模式下接受“代码/技术成果作为出资形式”。
- 承诺所交付代码拥有完整知识产权,未侵犯第三方权益。
第5条 流量/内容合伙人 (Traffic Partner)
- 定义:拥有一定规模粉丝基础或内容生产能力的自媒体人、主播或KOL。
- 准入标准:
- 单一平台粉丝量达到平台设定阈值(例如:1万+),或具备高垂直度粉丝群体。
- 账号状态正常,无平台违规封禁记录。
- 具备持续的内容履约能力。
第6条 项目合伙人 (Project Partner)
- 定义:拥有成熟商业想法、MVP(最小可行性产品)或已有业务实体的创业者。
- 准入标准:
- 项目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,不涉及灰黑产。
- 具备清晰的商业模式及盈利逻辑说明。
- 接受平台对项目真实性的尽职调查。
第三章 合作模式与权益
第7条 合作机制
合伙人可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合作机制,具体以双方签署的《单项合作协议》为准:
- 项目制分润:基于特定项目的实际收益(如销售额、广告费),按约定比例进行利润分配。
- 权益置换:以技能(如开发工时)或资源(如广告位)换取项目股权、期权或平台服务。
- 生态赋能:获得平台提供的SaaS工具使用权、供应链选品库权限及高端社群准入资格。
第8条 合伙人权益
- 优先匹配权:平台优先将优质项目与高等级合伙人进行撮合。
- 品牌背书:授权在特定范围内使用“[平台名称]认证合伙人”称号进行展业。
- 数据披露:享有合作项目经营数据的知情权与查阅权。
第四章 行为规范与义务
第9条 诚实信用义务
合伙人应保证其提供的所有资质证明、数据报告及项目信息的真实性。严禁数据造假、隐瞒关键风险或夸大履约能力。
第10条 保密义务
合伙人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本平台及其他合伙人的商业秘密(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、技术源码、运营数据、分润比例)负有严格保密义务。未经书面许可,不得向第三方披露。
第11条 竞业限制
在合作项目存续期间,合伙人不得利用合作资源(如客户渠道)经营与该项目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,除非获得项目方明确豁免。
第五章 考核、退出与终止
第12条 动态考核
平台有权定期对合伙人的履约质量、响应速度及合作贡献度进行评估。连续两次考核不达标者,平台有权降级或取消其合伙人资格。
第13条 主动退出
合伙人需提前 30 天向平台提交书面申请,在完成手头项目交接、结清账务并签署《退伙协议》后方可退出。
第14条 强制清退
发生以下情形之一,平台有权立即解除合伙人资格,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:
-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平台《用户协议》及《风险揭示书》;
- 严重违约导致合作项目重大损失;
- 恶意损害平台声誉或截留平台客户进行私下交易。
第六章 附则
第15条 解释权
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[您的平台名称]所有。平台有权根据业务发展对本细则进行修订,修订后的内容一经发布即生效。
